2020年,一位普通的深圳市民李先生,花了将近 18万元 想帮家人申请赴澳大利亚读大学。他签下了写着“保证录取”的正规合同,转了钱,对方还拍胸脯承诺“内部名额稳得很”。可他怎么也没想到,这一切竟是个骗局。
从最初的信任,到后来的质疑、追问,再到报警、出庭,直至最终法院宣判,他打赢了这场看似渺茫的“保录取官司”。今天,我们将这段真实经历分享出来,只为告诉更多人——骗子能骗走钱,但骗不掉正义;沉默解决不了问题,但法律可以!

【案件概况】
一、基本信息
案件名称:刘某祥合同诈骗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
案号:(2021)粤0304刑初790号
审理法院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
审结日期:2021年8月31日
罪名:合同诈骗罪
判决结果:
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,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173,307元扣押手机发还被告人
二、主要涉案人员
被告人:刘某祥(曾用名刘某强)
被害人:李某池(深圳市民)
合作学生人数:1人(拟申请澳大利亚高校)
三、作案方式与诈骗过程
通过留学平台建立联系:2020年4月,被害人通过“留学网”联系一名微信名为Michae1-Aison的人员,后者介绍其认识刘某祥。
伪造身份与能力:刘某祥自称拥有澳大利亚与中国双重国籍,声称可“保证录取”澳大利亚高校,并以“深圳保录取公司”(即深圳市藤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)名义与被害人签署了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》。
诈骗过程:
从2020年10月29日至12月24日,刘某祥以“代缴学费”“占位费”等理由,分多次骗取被害人共计183,307元;款项主要被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与消费;被害人多次催讨后,于2021年2月8日、9日仅退还1万元;刘某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并未提供实质性留学服务,也未能提供任何有效录取材料。
行为揭露与抓捕:
2021年2月24日,警方在深圳市南山区将刘某祥抓获;案发前刘某祥已被列为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十次,属惯常违约行为;作案期间,其还伪造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掩饰。
四、法院认定
被告人利用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,构成合同诈骗罪;虽在庭审中认罪并表示愿意退赔,属初犯、偶犯,但其具有多项劣迹记录;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”被采纳;关于使用公司名义签约的争议,法院认定其实质为冒用法人名义行为。
五、判决结果
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,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173,307元案中扣押手机发还本人刑期自2021年2月24日至2022年8月23日止

【几点警示】这类“保录取骗局”,你可能也见过
❗“保录取”的说法本身就违法!
教育部明确规定:任何教育中介都不得承诺“保录取”或“百分百录取”。国外高校的招生决策完全独立,真正合法的中介机构只起到“咨询+递交材料”的作用。
❗“合同+公司名义” ≠ 真实合法
哪怕骗子签的是盖章合同,也不代表真实有效。这个案件中,刘某祥就是用“空壳公司”冒充“教育中介”签合同,实则是个人诈骗行为。
❗有时候受害者沉默,是骗子最希望看到的
李先生说得好:“其实我一开始很犹豫要不要报警,我怕别人说我蠢。但后来我明白了,不是我蠢,是骗子太专业。只有站出来,别人才不会再被骗。”

【结语】沉默不能让你拿回损失,但法律可以!
李先生的案子是幸运的。他保留了所有关键证据、勇敢报警、坚定走完了法律程序,最终追回了属于自己的尊严与公正。
但更多人,在遭遇这类“保录取”骗局时选择沉默、逃避、放弃。这样只会让骗子更加嚣张,让更多无辜的人掉入陷阱。
如果你:
- 正在被中介以“包录取”为名收费
- 签了合同却迟迟看不到结果
- 已经被骗,不知道该怎么办
请你记住这一点:
只要你敢站出来,法律就站在你这边。
收集好聊天记录、付款凭证、合同文本,马上报警、咨询律师,不要拖延,不要害怕。正义也许会迟到,但它不会缺席。
希望李先生的经历,能给你带来一点勇气,也给骗子敲响一个警钟:别再妄想利用别人的梦想来牟利。
【北美教育快报】特约报道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