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13年,仍喊冤称“自己是被利用”
广州——一个打着“名校保录取”旗号的教育公司,竟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堂而皇之地骗取数百人巨额“培训费”与“就业保证金”,涉案金额高达1278万余元。近日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震惊一时的“培训诈骗”案件作出终审裁定,主犯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,相关不法所得亦被依法追缴。
起底骗局:用“名校、就业、证书”做饵,一场精心编织的培训陷阱
据法院认定,2012年5月,被告人王某(化名)伙同另一人(另案处理)成立了“广州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”,打着“名校合作”、“包就业”、“包拿证书”的幌子,以培训为名在社会上广泛招生。王某在公司中担任法定代表人,明知根本无任何就业输送能力、亦无相关资质,却仍大肆对外虚假宣传,声称“参加公司培训后,100%推荐就业,拿到国家认证证书”,并签署虚假的“就业协议”与“培训合同”,误导受害者缴费。
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(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12月),该公司通过遍布各地的“招生老师”在网络与现场广泛招收学员,累计骗取622人次缴费。受害者多为急于求职的应届毕业生与社会待业人员,缴费金额从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,累计金额高达1346万余元。

精心布局:以“培训费”、“杂费”为名,层层剥削
公司内部采用“招生层级制”,设置大量招生代理,给予招生人员高额提成,进一步刺激诈骗行为。据审计,招生人员收取的款项中仅有极少部分被用于退费,绝大多数流入王某等人掌控的账户,再以“工资”名义陆续转出,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挥霍。
法院查明,公司账户在2013年3月至11月期间曾向部分“学员”账户支付所谓“工资”,累计高达172.82万元,实则系掩人耳目的洗钱手段。

一朝东窗事发:主犯潜逃,仍难逃法网
2013年12月中旬,案件败露,部分参与人员迅速逃匿。王某潜逃3年之久,直到2016年7月28日,才在广东惠东县黄埠镇被警方当场抓获。
据《到案经过》记载,当日下午15时许,惠东县黄埠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,在银丰街六巷12号将王某当场控制,并押回派出所审查,正式落网。

法庭交锋:被告自辩“我是替罪羊”,辩护人称“初犯、受骗、从犯”
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,王某坚称自己“非主谋”,称公司另一位同案人(现另案处理)为真正的幕后策划者,自己只是“被利用”,并未参与策划诈骗、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,应属于“从犯”,依法应减轻处罚。
其辩护人则提出三大主张:
- 主从有别:同案人系主谋,王某属从犯,应减轻;
- 金额有误:法院依据“签收表”计算诈骗金额,证据不足,且招生人员提成不应计入诈骗金额;
- 悔罪态度良好:王某认罪认罚,属初犯、偶犯,应从宽处理。
但法院最终并未采纳辩护意见,认定其与同案人主观恶性明显,合谋设局、组织实施,实施诈骗行为时间长、涉案人数众多、数额特别巨大,社会危害性极大。

法院终判:合同诈骗罪,十三年重刑+千万追缴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如下:
- 被告人王某犯合同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;
- 追缴王某与同案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2,783,790元,用于退还被害人;
- 对于违法所得不足部分,责令王某继续退赔至总额为止。

尾声:曾许你“名校+高薪”,如今只有锒铛入狱
这一场“培训+包就业”的骗局,再次暴露出教育培训市场监管的灰色地带,以及在“学历焦虑”“就业焦虑”氛围下,普通民众对“捷径”的过度渴求。
当初,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希望缴费签约,却终成骗局的受害者;而主犯之一,如今已在监狱中开启了他十三年的偿债旅程。

【北美教育快报】特约报道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