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案件背景与基本信息
- 案号:(2024)鄂0106民初7950号
- 审理法院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
- 判决日期:2024年12月24日
- 案由:服务合同纠纷
- 原告:李某,男,1988年出生,宁夏银川人
- 被告:武汉易学方证教育发展有限公司(下称“某某公司”)

二、受骗过程详述:从“保录取”到“三年被耽误”
2018年,李某在网上接触到一家名为“武汉易学方某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”的机构,对方自称拥有“可靠资源”,可以“保录取”李某进入名校MBA项目。李某为此心动,并在2018年6月25日通过支付宝向法人代表方某甲支付了3万元定金。
此后,该公司一边承诺“保录成功”,一边不断模糊实际操作过程。李某多次追问进展,但一直被以“在操作中”、“在安排”等话术拖延。到了2019年末,对方终于承认无法兑现“保录”承诺。
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,李某被诱导同意将服务项目更换为“同等学力申硕”方案。该方案仍由方某甲主导,并承诺“可以保证顺利毕业”。
李某先后于2020年1月15日和2020年8月23日两次通过微信支付15000元和10000元,累计已支付55000元。但直到2023年,李某才得知自己并未真正被学校录取,甚至连学费都未被交至高校。
更令人愤怒的是,李某在联系对方安排英语考试与现场确认等关键环节时,又被要求“额外再交费用”。这才意识到,对方所谓的“资源”与“服务”根本就是空头支票。他的求学计划不仅没有进展,反而耽误了整整三年时间。

三、诉讼过程:没有合同也能打赢官司
2024年5月11日,李某一纸诉状将“某某公司”告上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,请求:
- 判令解除服务合同;
- 判令返还教育培训费用55000元;
- 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。
在审理过程中,原告撤回了第一项请求,仅追偿费用。法院调查发现,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,但原告提供了大量微信、QQ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服务细节沟通截图,证实了服务合同关系的真实存在。
此外,虽然收款人名为“方某甲”,系以个人身份收款,但其身份是该公司控股股东(持股70%)、原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,其言行属于履职范畴,依法应由公司承担责任。
被告公司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未出庭答辩、未提交任何证据材料,构成缺席审判。

四、法院判决结果
法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578条,认为被告未能履行合同核心义务,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李某有权主张退款。最终判决如下:
- 被告某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李某培训费用55000元;
- 逾期不履行将按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利息;
- 案件受理费588元由被告承担。

五、案件启发与个人反思
李某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最大的感悟是:
“信任应建立在合法、透明的机制基础上,而不是口头承诺和虚假宣传。”
曾经的轻信和急于求成,让他在缺乏合同、对方资质不清、无监管保障的情况下贸然付款,最终付出了三年时光和巨大心理代价。
但庆幸的是,他没有选择沉默,而是坚定维权,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挽回了经济损失。这场官司也让他明白,即使没有书面合同,只要证据充分,法律依然可以为受害者撑腰。

六、警示意义:警惕“教育陷阱”,别再被“高学历保录”骗了
此案对社会大众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:
- 教育培训行业水深,务必查验资质:工商登记、许可范围、法人信息都要看清楚,尤其是那些打“内部关系”“资源直通”旗号的机构,最要警惕。
- 任何承诺都应形成书面协议并明确违约条款,尤其是涉及学历提升、资格考试的高额项目,切勿轻信口头协议。
- 留存证据极为关键:包括转账凭证、聊天记录、宣传材料等,在法律维权中都是有力证据。
- 及时维权:遇到纠纷时不要一味等待,尤其是对方回避沟通、闪烁其词的情况下,越早咨询法律援助、启动司法程序,越可能减少损失。

结语
李某的遭遇并非个例。近年来,打着“学历提升”“名校直录”旗号行骗的培训机构层出不穷。本案不仅是一场个人维权的胜利,也敲响了行业监管和公众防骗的警钟。
愿每一个追求成长的人,都能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前行,不再因为虚假承诺而迷失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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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北美教育快报】特约报道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