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留学升学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,家长花重金寻求“保录取”服务早已不新鲜。然而,一场涉及60万元高端留学服务的合同纠纷案,揭开了部分教育机构利用“伪造身份”“虚假材料”操作申请的黑幕。2025年6月18日,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就浙江宏途教育(化名“宁波保录取公司”)与一位家长之间的合同纠纷做出一审判决。本案不仅反映出当前升学服务领域的监管盲区,也为广大家长和学生敲响警钟。

一、案件概况:60万元“保录取”服务引发法律纠纷
- 案号:(2025)浙0203民初2532号
- 法院: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
- 判决时间:2025年6月18日
- 公开日期:2025年7月18日
- 案由:服务合同纠纷
- 审理程序:普通程序
原告系宁波市鄞州区的一位母亲,其子张某诺计划赴港升学。2023年9月,她与浙江宏某有限公司(下称“宁波保录取公司”,市场名为“浙江宏途教育”)签订了一份《高端升学留学服务合同—本科保录取服务》。
合同明确约定:
“在学生高考成绩达到560分及语言成绩(雅思6.0或托福90)达标的前提下,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五所指定高校之一的录取,否则全额退款。”
为此,家长通过三次支付方式向该公司缴纳了 60万元服务费,并在后续支付了 38,218.50元的“留位费”,合计支出超63万元。

二、服务操作疑点:伪造国际身份、违规申请
该公司在申请过程中,未使用学生真实的高考成绩和公立高中身份,而是伪造学生来自“青岛某英资国际学校”的资料,以“国际生”身份向香港岭南大学等院校提交申请。虽然该操作成功换来一份录取通知书,但其合法性和诚信性存疑。
法院查明,被告通过伪造学生身份和学历背景,规避国内高考体系,绕开正常申请渠道,存在严重违约行为。

三、家长诉求与被告抗辩
🔶 原告(家长)诉求:
- 要求返还全部服务费及留位费共计 638,218.50元;
- 要求公司执行董事兼股东 王某凯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;
- 要求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。
🔷 被告(宁波保录取公司及王某凯)抗辩:
- 家长知情并配合使用“国际生”身份;
- 服务已经完成,学生确已被香港院校录取;
- 服务过程中已支付费用给香港合作方,不构成违约;
- 家长无权起诉,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。

四、法院查明事实
法院最终查明以下核心事实:
- 合同明确要求基于“高考成绩+语言成绩”进行申请;
- 被告未按照真实信息申请,反而伪造学生为“青岛某国际学校”在读国际生;
- 虽然家长在申请过程中未提出异议,但在学生被录取后明确表示拒绝继续履约;
- 被告未能提供公司与个人财产独立的证明,构成法律上的连带责任风险。

五、法院判决结果与要点解析
✅ 判决要点:
- 原告资格有效:作为学生母亲和监护人,签订合同及付款行为有效,具备诉讼资格。
- 被告违约成立:未按照合同以“真实身份”申请,构成实质性违约。
- 合同解除成立:因违约行为,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。
- 责任划分合理:
- 宁波保录取公司为主要违约责任方;
- 家长虽知情未拒绝,但信任被告行为,存在一定过错;
- 留位费为自愿支付,不予返还,由原告自行承担。
- 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成立:王某凯未能证明其个人资产与公司财产分离,依法承担连带责任。
✅ 判决结果:
- 宁波保录取公司需返还服务费36万元,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;
- 王某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;
- 驳回原告其他诉求(包括留位费);
- 诉讼费用共 13,893元:其中原告承担 5,557元,两被告共同承担 8,336元。

六、行业启示与风险警示
本案的裁判不仅是对个体合同纠纷的回应,更是对当前留学服务市场的警示:
- “保录取”项目高风险,合约不等于保障:即使签订合同、支付高额费用,也无法保证录取,尤其当服务流程涉及违规行为。
- 伪造身份行为触碰法律红线:以“国际生身份”替代真实高考生申请,涉嫌欺诈与学术不端,严重可波及学生个人诚信记录。
- 家长应加强审慎意识:即便知情配合也不能免除风险,法院明确指出家长也需承担部分责任。
- 服务合同需明确细则与合规路径:申请路径、学校名单、费用使用、风险告知、违约责任等需详尽载明。
- 教育机构法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:不能以“公司名义”规避个人责任,实际运营者若财产混同,将承担连带清偿义务。

七、结语:教育的诚信底线不容触碰
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,教育不是交易,诚信不能妥协。留学服务机构应以学生发展为本,坚持合法、透明、可追责的服务流程;而家长在择校和择机构时,也需审慎理性,远离虚假承诺与快速成功的诱惑。
对于整个行业而言,唯有在监管、法律与市场的多重机制下净化环境,才能真正守护每一个家庭对未来的托付。






